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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已通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形式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4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12月14日15时,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网友对被审计人的审计结果是否公开,什么时间公开,多大范围公开都提出很多问题。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孙宝厚]审计的结果应该公开,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他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至于公开什么内容,或者以什么形式公开,实际上这些年审计的一些领导干部,我们已经把审计结果公开了。因为审计一个单位领导的时候,既是对他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事实上,我们已经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形式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了。

   《规定》第38条,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际上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但只是初步的,还很不完善,还没有形成制度化。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逐步走向规范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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