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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6月21日下午3时,中国政府网邀请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廖晓淇,就“深化CEPA,加强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廖晓淇]所谓CEPA就是2003年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文件,全称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英文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缩写。以后在2004、2005、2006年又分别签署了三个补充协议,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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