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2日下午3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节能减排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解振华]针对今年一季度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的状况,有关部门也在采取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项目投资的管理,坚决取缔违规出台的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降低了钢铁行业的出口退税率,对钢铁、焦炭等初级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加征关税。商务部等部门抓紧调整了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环保总局对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整改,对部分行政区域和电力集团公司的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对违规严重、超过排污总量的地区实行了区域限批,效果比较好。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政府在下半年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第一,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快对地方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超过总量指标和重点项目没有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不管是发展改革委还是环保总局,我们都要对各个行业、各个地区节能减排的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完善约束机制。综合运用价格、收费、财政、税收、贸易等多种政策,发挥合力,使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承担起应当支付的环境成本和资源成本,压缩其盈利空间。主要包括:理顺煤炭价格成本构成的机制,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的价格改革,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这些主要是经济政策。
第三,加大节能减排执法检查的力度。目前,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六个部委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大检查,主要是针对钢铁、水泥、电力、焦炭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重点对落实行业调控政策、差别电价政策、限制出口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此外,发展改革委还将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一道,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的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这是我们已经采取和准备继续加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