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15时,工商总局黄建华、朱剑桥;中消协董祝礼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主持人]我们知道这个消法我们已经用了它二十年了,而且我们在消法的指导下也为消费者做了非常多的工作。那我们想请黄局长给我们说说我们消保工作在这20年时间里所取得的成效好不好?
[黄建华]好的,现行消法实施了20年了,工商部门按照消法赋予的职责采取了大量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了有关消法的配套规章,从而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需要。我们制定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等以及有关的三包规定,这些规定都对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了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的违法行为。我们加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及有关服务领域的侵权行为加强了监管。这方面我们有一个数据,从1994年至2012年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有关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171万多件,案值219亿元,查处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31万多件,案值10亿多元。
三是建立覆盖城乡、五级贯通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现在申诉改成投诉了,这也是消法的一个修改点,有利于消费者投诉并及时处理纠纷。从1999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以来,到2012年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网络共受理消费者的诉求5156万件,其中投诉984万多件,举报193万多件,咨询397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亿多元,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深入开展消法的宣传和教育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比如说每年和央视举办3·15晚会揭露一大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从2001年开始,我们总局在晚会上还设立了12315热线,现场解答来自全国消费者的咨询,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通过这些举措,解决了大量消费者的实际问题,也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原则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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