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上午10时,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资助中心主任崔邦焱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关情况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友问,现在很多高校都实行“先交学费、后发通知书”的做法,而国家的助学贷款、奖学金都是资助在校学生的。教育部门对于这些高校的做法持什么样的态度?
[崔邦焱]如果有的学校是先交学费、再发通知书,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不允许的,这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录取通知书是认定你这个学生经过一定的考试,经过一定的选拔,你具备了进入某一所高等学校学习的资格,还没有涉及到交费,交费是你到学校注册报到,开始每个学期的学习,才应该按规定交纳学费。这位学生可以反映,学校的这种做法不对。第二,现在到了学校以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都有“绿色通道”,家庭确实一分钱拿不出来,有的甚至生活费都没有,每个高校在新生报到期间都开辟“绿色通道”,你能提供证明,证明你家庭确实困难,可以先通过“绿色通道”进去,入学以后再对你进行资助。新生一入学以后,马上启动国家助学金,尽快把国家助学金按照规定发放到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是从二年级开始,是奖优的。学校会把国家助学金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到困难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