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下午3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定生育政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友问:能否请于司长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建国以来人口变化的情况,实行生育政策的变化过程。近年来我国的生育政策有哪些变化?未来还会不会有改革?
[于学军]我们国家从7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到现在为止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70年代初到2000年,主要任务是控制人口的数量,通过降低妇女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这是我们最主要的任务。到2000年时,这个目标基本实现了。但是生育水平的下降不是自然的,主要是靠行政约束和社会约束取得的,还不是很稳定。
所以,2000年中央又决定要稳定低生育水平,从2000年到2006年进入第二个阶段,主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而不是进一步下降生育水平。从“十一五”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从生育水平已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同时又出现了很多其他的人口问题,使我们的人口问题更加复杂,更加多元化。比如我们除了要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外,现在还要提高人口素质,怎么去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还要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等,现在还有其他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就是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我们要统筹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