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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左践:交强险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19日下午3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关注交强险费率浮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一位网友一口气问了三个问题,我们现在来一一看看。1000多块钱,只保6万。我要买商业险,60万都不止,为什么你们卖得贵,保得少?这些钱都用到哪去了?别人撞了我,我要先赔他,我被撞,再搭时间搭钱,我的时间精力损失怎么算?对于无责赔偿问题,是很多网友的困惑,您怎么看?

    [郭左践]对于这个问题,前一段时间我们公布征求意见方案的时候,有很多网友提出这方面的意见,我们正在搜集进行深入研究。现在大家普遍感觉,交强险与原来的商业三者险或者与今天的商业三者险相比,保额低了,保费高了。我想说明一下,交强险在我们国家是一项新制度,对于交强险的赔偿原则,道交法第76条第一款和交强险条例第21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经营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保监会是政府部门,肯定是法律的执行者。所以保监会在审批保险公司制定条款和费率的时候,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来审批。对大家现在反映的这些问题,包括无责赔偿,以及财产损失也纳入无责赔偿,在实践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我们监管机关也会积极加以研究,同时积极会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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