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15时,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司长袁惠民和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规定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赵建光、天合之水水作天、ycnjj0717、理见鸣、河北省保定市的网友杨为民]合作社法提到的对合作社的金融扶持政策由中央出台,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中央和我们地方都没有出台具体扶持文件。什么时间出台?
[袁惠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做出了两项规定:
一是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的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二是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有关的具体支持政策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成熟以后会及时报请国务院审定出台。
[网友 天天日出、理事长、网民小王]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什么时候能够出台?能不能免税?
[袁惠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说就是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这项规定,换句话说,就是现在已有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现在就可以享受。
另外,对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将由国务院做出规定。目前,有关部门也在抓紧研究制定之中,和刚才的金融支持政策一样,成熟之后就会及时报请国务院审定出台。至于免不免税,由税收政策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