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15时,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司长袁惠民和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规定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一气贺成、朝阳笑]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是否收费?我社是由八位农民出资组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但当地工商所称,如果我社向非成员销售农资,将会给予处罚。这种说法有依据吗?但事实上,我地大多数农资店都是无照经营,反而不管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是不是因为合作社登记,工商局不得收费?
[潘海民]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是不收费的。网友提到的营业范围的问题具体的要看营业执照上是怎么核定的。有一个问题我要在这里说明一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向他的成员提供化肥、农药这些农业生产资料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前置审批的,但是如果向非成员提供的话,他的这个活动,比如农药按照有关法规是要经过前置审批,就像其他的企业一样必须经过批准以后才能向非成员单位提供。这个管理是和企业法人一样的。
因此,如果他没有经过前置审批,当地工商部门不允许他销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对无照经营的问题并不是不查不管,只要是无照经营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都应该依法取缔,这和是不是收费没有关系。
[网民]在《条例》实施以前就已经设立的合作社,还需要登记吗,这些合作社该如何进行登记?
[网友 仰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颁布实施前,既去年8月份在工商局登记为合作社。当时登记时工商注册分局在我们注册的合作社名称后面,后缀"有限公司"字样。今年到年检时他们非要2000元年检费。依照今年实施的《合作社法》工商局收费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们该如何应对?
[潘海民]首先,对条例实施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条例实施以后规定了一年的过渡期,也就是说,在一年之内,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登记管理条例调整范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先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再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也可以适用变更登记程序,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的,应该在一年的法定期限内,依法到工商部门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刚才讲的年检收费问题是两个概念,如果属于登记为公司,按照现在的规定是要收费的,如果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绝对不允许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