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2日14时30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维护农村治安 服务新农村建设”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稠李]听说有的国家枪支可以买卖,对社会是很危险的,常常发生枪击事件。我们国家对枪支实行严管很好,但听说一些农村还有人造枪、卖枪,公安机关掌握这些情况吗?
[武冬立]众所周知,枪支属于一种特殊的管制物品,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极大。我国历来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的方针,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对枪支制造、销售、配备、携带、使用、运输等环节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藏。前些年,在我国个别地方特别是一些贫困的农村地区,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地下非法从事制造、买卖枪支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严重隐患。
公安机关对涉枪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持续不断地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制贩枪支问题得到了基本遏制,流散社会的枪支明显减少。自2003年以来,全国发生的持枪犯罪案件逐年下降,年均下降8.8%。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非法制枪、贩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消除。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继续保持对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共同编织打击涉枪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