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4日15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流域限批,保护生命之水”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各地区怎么才能够解除限批?
[田为勇]总局对限批地区主要有7项整改要求:
一是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口,并对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规范;
二是按照流域或地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应该建设城市污水厂仍未建设的,必须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已建成仍未正常运转的,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转;
三是所有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
四是全面清理取缔本地区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庇护污染企业的"土政策";
五是所有限批城市必须立即启动城市发展和流域开发的规划环评;
六是对多次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对下游饮用水源构成威胁的城市,必须立即制定相应的流域水环境事故防范应急预案,并建立与下游城市的联动防范机制;
七是限批地区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处罚和整治,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这七条必须要严格做到,这是我们在下达“流域限批”的时候就明确提出的,各地严格按照这方面的要求在落实、整改。
[主持人]网友“绿色太阳”:这七条指标,我认为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只能改观,能不能有一个根本上的达标?
[田为勇]这些指标严格意义上来说要全面地完成,三个月的时间牵强了一点,但关键是大家要行动起来。环境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是说我今天上了设施、搞了预案就可以解决环境问题,它是一项长期的过程。这项工作,首先领导要意识到,在他的工作中要布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