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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报告经企业或个人授权同意后才可查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07年9月11日13时30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阳光男孩春光灿]对个人信用信息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什么人可以查询使用征信信息,失密后如何处理?谢谢!

    [邵伏军]首先没有经过你的授权别人是无法查询你的信息的。第二,查的用途也是有限制的,商业银行不能随便查你的信用信息,只有在贷款的时候或者贷后管理的时候才能查这个信息,而且不能用于其他目的。第三,谁查了,谁在哪一个节点,在商业银行的哪一个网点查了系统里面都有自动的记录,能够追踪到查你的这个节点,查询的机构、时间、用途都可以看出来。如果本人发现没有经过授权信用报告就被别人查了,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提出异议。 

    [主持人]就是每一次的登录查询都有记录的?

    [邵伏军]对,违规查询是要受到处罚的,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如果发现你查了以后用于其他非正当目的,犯罪了还要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因此从制度、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我们这个信用信息系统还是比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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