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9日15时,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农林生态组组长秦玉才和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副司长吴晓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好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秦玉才]退耕还林惠及亿万农民,工程建设以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一,改善了生态环境。退耕还林首先遵照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安排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的地区,安排在15度到25度陡坡耕地。8年来,通过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工程实施的一些重点地区,如内蒙古提高近4个百分点,陕西延安市提高近25个百分点。现在到延安,特别是到吴旗去看,都可以看到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
第二,增加了农民收入。因为退耕还林补助发到千家万户,直接增加了农民收益。8年来,中央财政已经累计投入资金1300多亿元,平均每个退耕农户是3500元左右,这成为退耕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西部地区,我们统计400多个县,退耕还林补助占到农民收入的20%左右,像宁夏、云南一些贫困县,可能要达到45%。
第三,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退耕之后,农民更多地可以从事林业、副业和多种经营,可以发展后续产业,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另外,农民也腾出时间外出打工或者搞些副业,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通过退耕还林,调整农业结构,种一些经济林,发展一些林果业、盆栽业,这些都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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