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2日15时,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姜丽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银行业支持‘三农’有关政策措施及工作进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今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请问:银监会在支持此类农村市场主体发展方面有什么考虑?相关工作进展如何?
[姜丽明]银监会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直比较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数量比较多,而且这几年发展比较快,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农村市场的一类重要经济组织或者叫经济主体,我们已经感觉到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
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步入依法规范发展的新阶段。这类经济组织对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和渠道,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的进程,有效解决分散的小生产与统一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特别是有利于贯通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这样一个金融支农链条,也为解决贷款难和担保难的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银监会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专门的部署,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结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特色产业、优势品种和政策导向,要主动了解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分布和发展水平,深入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标准化生产情况和了解他们的金融服务需求。创新一些新的产品工具,并且探索有效的担保和保险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这类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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