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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双边搜救事务 与多国搜救机构密切合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为帮助网民了解海上应急工作,2007年12月11日15时,交通部副部长黄先耀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有效应对海上突发事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民问:中国船队和船员现在已经遍布世界各地,如果在国外遇险,应该如何报警?我们在营救外籍船舶和船员时又是怎样的处理机制?

    [黄先耀]我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和世界航运大国,积极参与国际双边和多边搜救事务,树立了负责任的国家形象,与周边国家、地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与美国、新加坡、朝鲜、韩国等国搜救机构密切合作,成功组织了多起涉及外国籍船舶、船员在我国沿海海域遇险和涉及中国籍船舶及中国船员海外遇险的国际搜救行动。我们和这些国家建立了有效合作机制,外国船在我们水域发生事情以后,只要我们接到报警,都会及时去施救。

    也就是说,我们的船舶在其他国家海域发生问题以后,同样外国相应机构只要得到搜救的信息,他们都会及时给予施救。除此以外,中、日、俄、韩还建立了定期会晤机制;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政府搜救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大陆与台湾地区建立了有效的两岸搜救合作机制。

    中国籍船舶和船员在外国搜救责任区遇险,只要通过有效方式发出报警,国外搜救机构将自行组织搜救。如果直接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报警,那么搜救中心将立即与当地搜救机构取得联系,协调展开搜救工作,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将及时向国外搜救机构通报涉及中国籍船舶和船员遇险的有关情况,请其组织救援行动,必要时直接与参与救援的船舶建立联系,保证救援取得成效。

    外国船舶和船员在我国管辖水域发生海上险情,我国搜救机构将在立即展开救助的同时,及时与相关国家的搜救机构取得联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协调处置海上险情。在今年5月12日发生在我国管辖水域的因碰撞遇险的韩国籍“金玫瑰”轮,我们第一时间与韩国海洋警察厅取得联系,并实施了大规模的救助。3月8日,在天津水域“地中海乔安娜”与“奋威”两艘外轮发生碰撞,我们对人员和船舶都进行了有效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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