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20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巡视员罗国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 “西部长官”]我是基层的,来自西北。我们这里每天都要大发展,政府领导一听有招商项目就给各种优惠政策,土地环保什么的都好办,审批部门也不敢不批,都得听领导的。我很担心这次国家的规定还是贯彻不好。请问国家发改委,你们有什么办法保证这次的措施能到位,另外这次对西部地区有没有特殊政策?
[罗国三]网友提出的问题,这种情况确实一定程度存在,这就反映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彻底树立和贯彻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各地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应该得到鼓励、支持和保护。换句话说,地方上项目本身没有错,但关键是这些项目一定要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一定要完全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在在一些地方,像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国办《通知》就是针对这些问题,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角度提出了调控措施。我相信各级有关部门都能够领会中央的精神,也会按照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去安排工作。确实有些地方长官会对当地的行政部门工作进行一些干预,反过来说,这些行政职能部门从中央到地方都能认真坚决贯彻《通知》精神,也会对地方长官的意愿产生抑制作用。
[主持人]现在地方之间的攀比速度之风仍然较盛,部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仍较强烈,这是投资膨胀的重要根源,有网民问:对于不按《通知》精神办理的地方政府,有哪些约束措施?网友“肖尧建”:在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的通知中,对各部门的工作比较明确.但是地方的部门都要受当地政府领导,如果不规范政府的行为,部门也是很难落实有关规定的。请问在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中,地方政府主要应负什么责任?可不可以也搞省长、市长负责制?
[罗国三]其实这个问题和前一个问题有相似之处,地方之间的攀比情况确实存在,我们从很多地方媒体,经常能看到一些报道,还是在讲增长速度、上大项目这些情况,说明他们还是在比速度。这位网友讲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仍较强烈,我觉得投资冲动应该从两方面比较。首先,投资是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个目的是正确的。其次,是不是健康、是不是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如果两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样的投资我觉得是健康的。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指出,有一个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问题。可能某一个地方政府投资者认为我这个地区没有问题,宏观调控是国家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一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所谓目标上的不一致。对于怎么样约束地方政府或者是发现一些问题怎么样检查处理,国办《通知》从政策层面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还是强调依法。文件本身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是不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法、环保法、建筑法规定的项目,一经发现就要依据法律,是什么问题就由执法部门去检查处理。我还是要强调联动,是各个部门之间联动,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去开展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工作。执法不是哪一级执法,而是整个部门和系统都要作为执法部门去执法。国办《通知》的规定,给发现违法违规和发现问题建立了很好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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