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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春代表建议:明确河砂性质 理顺河道采砂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任芳、南辰)河砂是资源还是垃圾?全国人大代表彭富春建议尽快明确河砂的性质,理顺政府部门对河道采砂的监管,杜绝当前因各类企业疯狂采砂导致长江流域等河道满目疮痍的现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河砂开采量越来越大。据中国砂石协会统计,近几年我国的建筑用砂量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去年达75亿吨,产值超过3000亿元。随着建筑用砂的不断增长,许多地方河道非法采砂愈演愈烈,造成环境破坏,安全事故频繁。管理体制不顺、政出多门是导致当前采砂纠纷的主要原因。上世纪80年代,矿产资源法和水法对砂石开采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两法的管理权限亦有明确解释。随着地矿部门并入国土部门,以及为应对长江严峻抗洪形势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颁发,河道采砂管理越来越多地由水利部门承担。但因水法无法有效打击非法采砂,造成一些地方滥采乱挖严重。

    彭富春介绍,湖北省郧西县上届政府责成县国土局对境内汉江河段采砂权进行为期五年的拍卖,而本届政府则责成县水利局将已拍卖才一年的采砂区审批给另一公司,造成一女两嫁。结果两家公司在争执中疯狂开采,使汉江河道遭到严重破坏。

    彭富春建议,尽快对全国河道采砂建立统一管理模式,将河砂作为矿产资源由国土部门主管。国土部门应根据矿产法颁发采矿许可证作为资源配置许可,水利部门按水法规定颁发采砂许可证作为行为方式许可。在管理程序上,应首先由水利部门作出河道采砂规划,划出禁采区、禁采期等。在可采期的可采区,由国土部门公开招商,为企业颁发采砂证并对其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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