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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两会特稿:书写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辉煌篇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书写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辉煌篇章——十届全国人大五年亮点回眸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新华社记者 邹声文)又是一年春草绿。2008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年任期将满,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立法者更加注重倾听普通民众的声音,监督“一府两院”更加注重实际效果,代表履行职责更有保障……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书写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辉煌篇章。

    审议、通过100余部法律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届全国人大成立伊始,就确立了这样一个重要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攻坚克难,抓紧制定了一批新的法律,及时修改完善了一批现有法律,五年共审议、通过了100余部法律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妥善解决了一些立法难点,行政许可法、监督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先后通过实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统帅,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位阶层次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八次审议物权法 创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之最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物权法,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有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高票通过了这部法律。

    除内容条款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外,物权法本身的审议、修改过程也是一波三折。从首次提请审议到最后获得通过,它先后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一再刷新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的最高记录,成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

    由于物权制度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又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物权立法过程中,非常注重听取各方意见。仅仅是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等就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并就立法中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专门举行立法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普通百姓向最高立法机关当面表达意见

    “我个人收入每月1500元左右。我认为个税的起征点应定为2000元……”2005年9月27日,在全国人大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上,来自重庆的听证陈述人吴志才侃侃而谈。

    对于调整个税起征点,广大工薪收入者十分关心。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为直接听取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无论是大学教授、律师、公务员,还是公司职员、煤矿工人、农民工,每位听证陈述人都把自己的观点当面传递给了最高立法机关。

    虽然个税起征点最后只从1500元提高到1600元,但在许多人看来,听证会的意义远远超过这100元的调整额度。“能来到这里发言,当面传递老百姓的声音,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从河北专程到北京参加听证的宋景昌这样说。

    全民参与劳动合同立法 最高立法机关积极回应近20万件立法建议

    2006年3月,山东临淄农民工王立涛的一封来信摆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的桌上。这封信真实反映了农民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中面临的困境,并就制定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六点具体建议。王立涛在信中说:“希望这部法律能成为劳动者的天使和保护伞。”

    普通农民工的这封信引起了最高立法机关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当即表示,劳动合同法的条文设计将考虑农民工的特殊情况,注意保护他们的利益。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这封信只是普通的一份建议。实际上,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各方面的意见191849件,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又一项新纪录。

    最高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各方面关切,对草案进行大幅度的修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有关专家就此评论说,公布法律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既是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也已成为人民群众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

    监督“一府两院” 发现问题“一追到底”

    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引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他们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6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都摆上了一份国务院办公厅提交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这份长达26页的整改报告,对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一一给出了“说法”。从那时起,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报告所列的问题整改情况成为惯例。

    两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审计法,把这一做法制度化、法律化,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从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到落实非典防治措施,从解决超期羁押到增加基层法院、检察院的经费、编制,从解决出口退税拖欠到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鲜明特点,这就是:对问题不是“一听了之”,而是“一追到底”,督促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执法检查 “回马枪”取得好效果

    2007年8月26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跟踪检查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点名批评一家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两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曾在报告中指出了辽阳市庆阳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的行为,辽宁省政府也责令其在第二年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但两年后的跟踪检查却发现,这家企业依然将含有大量硝基化合物的废水直接排入河里。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经常使用“回马枪”这一招法。三农、环保、农民工权益、安全生产、司法公正、节约能源、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建设……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进行跟踪执法检查,确保监督取得实效,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代表履职 时间经费更有保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主体。只有每一位代表都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才能真正成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代表工作,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近3000名代表的知情权,为他们行使代表权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特别是在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系列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代表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从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到强化代表知情知政服务;从每年组织一两千名代表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到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从依法保障代表活动时间,到增加代表活动经费……近3000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年的切身感受,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愧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是全面担负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增加年轻的常委会委员人数 人大制度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2003年3月15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出了159名常委会委员。其中,一批年轻同志当选,一些人还成为了专职常委会委员,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被视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加强自身建设迈出的重要步伐。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职权包括解释宪法,制定和修改法律,解释法律,监督 “一府两院”的工作等21项。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越来越繁重。另一方面,宪法又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增加年轻委员、增加相对年轻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有利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作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年轻委员中的一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当选时仅38岁。当时他表示,自己作为一名社会保障领域的学者,一定要在人大立法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劳动合同法等一批法律,使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更加完善。而郑功成则在这个过程中,凭借自己的专门背景,为这些法律的出台贡献了自己的知识和智慧。

    3位农民工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据了解,上海、广东、重庆三省市已从农民工中选举产生了3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这是历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第一次选出农民工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这3名农民工代表将步入人民大会堂,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从农民工群体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有关专家认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表明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正不断向高层次推进。

    向媒体全方位开放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更加透明

    更加开放透明,无疑是中外记者五年来对全国人代会的共同感受——

    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媒体宣布欢迎中外记者采访大会,当年报名采访两会的记者首次突破3000名;2004年,进一步扩大代表团团组会议开放场次,更多记者特别是境外记者有机会到现场了解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2005年,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时,大会有关方面安排了6个代表团团组会议对境外媒体开放;2006年,首次开通“网上新闻中心”,为中外记者提供便捷服务;2007年,首次对外公布各代表团驻地详细地址,公开各代表团新闻联络员的电话,并允许境外记者直接联系采访代表。

    大会闭会期间,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放透明程度也有目共睹: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主动请媒体“支招”;建立三级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信息;邀请越来越多的记者参加常委会活动报道;重要法律通过后,邀请立法参与者回答记者问题……

    “公开透明,既是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的保障,更是对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情况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包括罗益锋在内的近三千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系列开放透明措施给予了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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