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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以代表:太湖蓝藻事件使我们坚定科学发展信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 李亚彪、岳德亮)“过去人们常说要绿水青山,可在我们湖州,由于蓝藻事件的影响,大家都不愿意再提‘绿水’二字。”在浙江代表团审查计划和预算草案报告时,马以代表深有感触地说。

    马以代表是浙江省湖州市市长。湖州地处太湖南岸,并以此得名,在长三角地区是生态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3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标准,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但是,2007年发生太湖蓝藻事件,在湖州界的太湖水面蓝藻污染尤其严重,许多都是蓝藻颗粒,从湖中取出的水已经成糊状。

    马以说,太湖蓝藻事件给湖州市敲响了警钟。从2007年春天到年底,湖州市多次启用备用水源。“虽然我们保证了饮用水的安全,可湖州的压力还是很大的,备用水源的启动意味着问题的严重性。”为此,湖州市痛下决心,拆除了湖边专门搞餐饮的20余只大船,并把200多户渔民迁上岸定居。现在,太湖入水口取水水质是二类或三类。

    马以说,湖州虽然整体环境质量较好,可仍有许多方面需要整治。一是加大矿山整治力度,把矿山开采生产控制在最小范围;二是凡是向太湖流域排放含氮、含硫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湖州太湖流域的整治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太湖的水质。而湖州要发展,也必须要保持太湖的良好水质。马以说:“生态建设与环保问题,总理在报告中重点提及,太湖蓝藻事件使我们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念,这样才能保持与发挥好湖州的生态优势!”

    马以表示,治理太湖当前还面临不少困难。比如在基础设施方面,这几年湖州市投巨资建设的20余座污水处理厂,数量虽然多,处理能力却不高。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充分重视太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同时加快研究与实行排污权的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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