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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标的额5760.1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破解“执行难”
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标的额5760.1亿元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陈菲、隋笑飞)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做工作报告时,一组数据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

    “在加强清理积案的同时,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44.6万件,标的额576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王胜俊说。

    如果对这组数据粗略计算一下,通过执结这些案件,平均每个案件申请执行人能获益23万多元。

    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主要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

    “执行难”到底难在哪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对记者分析这一问题时直言不讳地说:“‘执行难’背后有很多原因。”

    宋鱼水指出,实践中,有的案件比如商事案件可能就是企业面临困境无法偿还债务;有的案件债务人恶意逃债,但由于当前人口流动性大,寻找被执行人下落难,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难;还有的案件,比如扶养纠纷、邻里纠纷等,不是当事人没有信用,确实是没有经济能力。

    此外,法院本身在执行工作中也存在问题:有的执法人员违规执行,消极执行。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造成了“执行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一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挂牌督办。各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推进公民身份、出入境管理、车辆登记等信息共享,合力化解执行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收录630万件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下发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等等。

    今年,法院执行工作将有怎样的突破?王胜俊在报告中也给出了答案,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民事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分权制约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行水平。”

    对此,宋鱼水表示,着力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有助于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从而使得“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受理、审结案件再创历史新高
人民法院加强调解应对“诉讼爆炸”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陈菲、隋笑飞、胡浩)“随着各类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我国已超乎预想地提前进入‘诉讼社会’。”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形象地指出了当前我国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10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

    “去年受理和审结案件的数量再次创下了历史新高。”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接受采访时说。面对“诉讼爆炸”的局面,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予以了积极应对。“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前所未有的繁重任务和巨大压力下,脚踏实地、改革创新,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孙军工说。

    孙军工表示,审判工作理念的转变以及大调解格局的推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都对案件的解决和纠纷的化解起到了重要作用。

    报告显示,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报告中的两组数据中也印证了这些工作机制取得的效果:“在去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59.3万件,占6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在去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4.3万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

最高法院报告强调打造“阳光司法”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陈菲、隋笑飞)“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做工作报告时说。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用到了“阳光司法”一词来突出强调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所要达到的目标。

    阳光照耀下的司法将更加富有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针对当前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向社会承诺六项公开;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实录(2009)》出版,辑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7次自主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内容;随后最高人民法院网改版开通,成为法院权威信息发布第一平台……

    “相比于以往的改革措施来说,这些措施使得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有了跨越式的进步,标志着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与此同时,各地各级法院也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司法公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数字法庭建设、拓展电子审务,辽宁、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相继推行庭审互联网直播……

    孙军工说,通过这几年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已经从法律规定的一个制度真正成为一项项生动的实践,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完善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能够增强案件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信赖程度,使得矛盾纠纷得以更好地解决。同时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形式也有利于法院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使法官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能力,推动法院工作朝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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