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新政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10 10:55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留用见习大学生多的企业给予奖励;大学生暂时没有稳定工作灵活就业的,发放社保补贴;残疾大学生就业可获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传出大学生就业创业利好。

  就业岗位的开发依赖于经济发展,江苏省将紧紧抓住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开发更多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岗位,尤其要加快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着力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检验检测等对高校毕业生需求较集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同时加快发展各类生活性服务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不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

  加大对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政策扶持,让更多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毕业生见习期间,地方政府应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基本生活补助,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逐步提高,留岗率高的见习单位还可获得适当奖励。

  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对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招收残疾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暂时没有稳定工作灵活就业的,江苏省还给予不低于其实际缴费的1/2、不超过2/3、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省人社厅就业处处长黄建荣以南京为例解释说,南京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的社保费用是620元,如按照三分之二的标准补助,一个月就要补420元,那么一年就有5000元,这对初出校门的学生来说不是一笔小数字。

  今年起至2017年,江苏省将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领不少于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今年不少于1万人。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今后招用高校毕业生,不仅可继续享受社保补贴,还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同级财政还给予50%的贴息。江苏省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还向网络创业延伸,明确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规定享受。

  为促进公平就业,江苏省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要在政府主办的就业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以及对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天。

  今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规模达54.1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责任编辑: 薛源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