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网民关于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关系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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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改革家说:总理您好!近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作为学生,我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职业教育,关键在于职业资格认证的普遍化、社会化、无门槛化。知识是无差别的,同一种知识和能力,无论从哪里以何种方式学来,都应该得到承认。建议政府实行普通学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轨制,就是同一种行业,只需要有普通学位专业毕业证或者职业资格证中的一种就可以了。例如,律师职业,只需要有普通高等教育法律专业毕业证或者律师资格证中的一种就可以了,都表明其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两种都需要有的话,会阻止没进大学的人成为律师。事实上,没进大学的人不一定就当不好律师,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人也有拿到诺贝尔奖的。某一行业对学历而不是能力有硬性限制,是思想僵化的表现之一。

教育部回复:学位,是授予个人的一种学术称号或学术性荣誉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里已经达到的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领域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由具备授予资格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其它学术机构、审定机构授予。目前,我国的学位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岗位,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人员,侧重于科学研究能力培养。专业学位主要面向特定的职业领域,培养从事特定职业领域岗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侧重于实践应用能力培养。

2013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专业学位授予与获得相应职业资格有效衔接。目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实现有机衔接。培养合格、通过相应考核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既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还可以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法律、会计、兽医等专业学位与相应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机衔接。

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是党中央确定的旨在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自1994年起,我国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起由初、中、高级技能和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构成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为技能劳动者铺设了一条成长通道。经过各地、各行业部门共同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技术支持和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通过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为技能劳动者提供及时、便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已有1.3亿人次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与学历文凭不同,职业资格与职业岗位的具体要求结合密切,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职业资格证书是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必备知识、技能的认定,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在职业院校实习“双证书”制度,对于促进职业院校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的对接、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要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建设,完善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办法,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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