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答网民关于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的留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蓝天公益说:尊敬的总理:您好!目前未成年人吸烟现象非常普遍,经常在各种场所看到不少青少年陶醉于吞云吐雾之中,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虽然有的商店柜台上摆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牌子,但仍照售不误。未成年人吸烟危害之大人人皆知,预防未成年人吸烟迫不及待。依法预防青少年吸烟,关键是要加大吸烟有害身体健康的宣传教育力度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管理力度。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管理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商店要依法从严处理,让他们得不偿失。同时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配以通俗易懂的吸烟危害宣传画面,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黑板报、展览等多途径、多渠道,全面普及知识,全面提高青少年远离烟草的自觉性。

卫生计生委回复:国家卫生计生委一直高度重视控烟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控烟健康教育。主要措施包括:一是自2008年以来连续开展中国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通过开展媒体控烟新闻作品的征集评选与颁奖活动、与媒体合作制作并播出控烟公益广告、组织媒体控烟报道研修班等一系列媒体激励活动,加大吸烟危害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二是利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主题控烟宣传活动,于2012年世界无烟日发布《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13年,首次针对在校初中学生组织开展具有国家代表性和省级代表性的烟草专项调查;于2014年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发布《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较为详尽地反映了全国各地初中学生烟草使用情况及各项控烟政策执行情况。三是组织制作《支持公共场所禁烟,为自己为他人》控烟公益广告,从2014年5月5日起,在中央电视台和湖北卫视等省级电视台集中播放1个月。同时利用视频网站、门户平台、微博微信、户外视频等新媒体渠道播出,形成传播声势,放大社会影响。四是组织专家编写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控烟知识读本》等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深入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科学知识。五是在推动控烟法制化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广告法》,多次建议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组织起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其中专门有“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的条款,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烟雾危害。

今后,我委将继续致力于提高我国公民健康素养,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草危害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动员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进一步丰富控烟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强化控烟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继续营造全社会参与控烟的氛围。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