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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注销64所民办学校 查处违规行为决不手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1日   来源:大众日报

    济南市教育局、民政局通报了2005年度民办学校检审和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检查结果,全市原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538所(不含民办高职院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检审共评定为合格学校389所,整改学校78所,暂缓检审学校7所,拟注销学校64所。

    据介绍,此次联合执法检审工作中,济南市教育局委托7个会计师事务所对驻济民办高校和市属民办学校依法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并对行政区域内无证办学、特别是对无证非法举办文化补习、艺术考试类培训班、部分有证民办学校举办中小学同步文化辅导班,以及未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擅自进行高校函授教育的35个单位和个人集中清理、查处。

    检审中发现,部分民办学校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有的财务管理混乱,账目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开设学校银行账户,甚至将学费收入存入个人账户;有的招生广告(简章)未按规定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或者擅自改动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审核备案的广告(简章)内容;有的未在物价行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未在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非企业单位登记;有的不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给学生退费,或者不同程度地存在擅自作为甚至违法行为等。

    受山东省教育厅委托,此次检审驻济非学历民办高校36所,合格学校27所,整改学校4所,暂缓检审学校2所,拟注销学校3所。拟注销的3所学校是山东东岳专修学院、山东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济南舜耕旅游管理专修学院。需要整改的4所学校是山东益华专修学院、山东远程进修学院、山东济南鲁艺艺术专修学院、山东华夏艺术专修学院。

    检审市属78所民办学校,其中整改学校1所。检审县(市、区)属424所学校,拟注销学校61所。

    经检审需整改的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成教局(办)。整改期限为三个月。

    拟注销的学校,须立即依法组织清产核资及处结善后事宜,提交停办报告,并连同学校公章、办学许可证,一并按照学校原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成教局(办)。(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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