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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集中一个月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3日   来源:陕西日报

    11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求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无证犬、流浪犬和烈性犬伤人事件,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据统计,西安市城区目前有各类犬达5万只,平均每天被狗咬伤的人数超过100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大对无证犬和流浪犬的收缴力度,对辖区内违反《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证》的犬只,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收缴,并对犬主予以处罚。对流失在社会上的无证犬只,发现一只,收缴一只,坚决预防犬只伤人事件发生。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非法犬类交易市场的取缔力度。新城区经二路、莲湖区西仓、未央区大明宫、灞桥区灞桥、长安区郭杜五个非法犬类交易市场为取缔重点。同时严格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规定,加大对烈性犬、大型犬的管理力度,严禁二环路以内区域及二环路以外的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开发区、居民住宅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豢养烈性犬、大型犬。对符合《条例》规定已登记办证的烈性犬、大型犬,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犬类出户的管理规定》,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

    在专项行动中对各辖区的所有犬只,一律强制注射狂犬疫苗。对未注射狂犬疫苗的犬只一律收缴。切实加强对犬只出户的检查力度,明确要求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并由养犬人牵领,随身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对于违反要求出户引发的犬类事故、车祸等,狗主人将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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