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党政机关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切实刹住此风。根据中办发[2007]11号文件精神,中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5月到7月,要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清理。主要清理内容包括:项目审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建设规模、装修标准和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用地是否合法,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存在违规建设培训中心问题等。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