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国管房地[2007]130号)的要求,5月,国家测绘局向所属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局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楼堂馆所清理工作,认真学习中办发[2007]11号和中纪发[2007]5号精神,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理项目包括所有在建、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现已竣工的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项目;清理内容包括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规模和标准,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情况,已建成的办公楼使用情况,培训中心类项目。
目前,各直属单位自查工作已基本结束,自查报告已报国家测绘局。国家测绘局正在加紧汇总审核工作,按有关文件要求近期将向有关部门报送楼堂馆所清理情况。此次清理工作预计于7月底之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