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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5日   来源:河南日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哪些学生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8月14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划分为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两档。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为一般困难档;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为特殊困难档。具体资助档次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王晖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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