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江西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出指导意见,鼓励用电企业尤其是非连续性生产用电企业利用低谷电力,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移峰填谷,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电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随着江西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用电量不断攀升,但高峰用电多,低峰用电少,导致大量能源消耗。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用好低谷电力,能够有效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负荷率,增加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数。
据悉,各级经贸委将会同供电企业重点推广适合利用低谷电力的电热锅炉、蓄冷、蓄热、热泵等技术,对采用这些技术的用电企业,实行在高峰时段基础电价增加50%,低谷时段基础电价降低50%的分时电价政策;对列入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公室重点推广的示范工程项目,还将按《江西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予以鼓励支持,力争每年实现转移电网高峰负荷5%—10%。此外,江西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拉大峰谷价差比例,延长峰谷时段,扩大峰谷分时电价适用范围。(记者 黄继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