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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各地采取措施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1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根据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的要求,各地都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有关工作进展。现将各地报来的有关情况摘编如下,供参考:

    吉林省调价备案工作进展顺利,列入备案目录的单位都能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长春市每两天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一次备案品种和价格,加强社会监督。2月18日,长春市部分经营企业申请对共11个品种的牛奶价格进行调价备案,经审核,调价幅度不符合有关规定,在价格主管部门及时干预后,企业自觉将价格调整到合理范围内。目前,列入备案目录的品种价格基本稳定。

    浙江省物价局成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办公室,制定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工作流程规定,严格限定各环节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局部署,均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备案工作程序。目前,各地市调价备案工作进展顺利,其中杭州地区截至2月2日共受理3家企业29种商品的备案申请,经审核,对其中14个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加额的品种,要求降低调价幅度,平均降幅3.5%,1个调价依据不充分的品种责令恢复原价。

    广东省将9家调价备案企业纳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加强对列入备案目录商品的价格监测,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开通24小时价格预警电话,加强对替代性、关联性较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加大液化气、成品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并专门派出检查组;成立成本审核小组,简化审核方法,重点审查提价合理性,遏制企业不合理涨价。

    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关于部分重要商品调价备案的程序》,提高备案工作效率。截至2月15日,已有世纪联华、沃尔玛、家乐福等12家企业申请备案,受理的调价备案4次,主要涉及食用油、猪肉等商品。

    福建省各地市认真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截至2月15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受理55起备案申请,其中经审核要求降低调价幅度或要求恢复原价的11起;受理提价申报1起,经审核,材料不充分,要求企业补充完整后重新申请。同时加强监测巡查工作,发现并制止不合理的自行涨价行为5起。

    重庆市加强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提前开展市场价格监管的提醒、告诫工作,增强生产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企业的备案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及时给予答复。同时加强了临时干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少数列入备案目录的经营企业出现的漏报、缺报和数据资料不完整等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云南省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省内涉及水、电、成品油、食用油等行业共31家经营企业参加了会议,要求有关企业认真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各地在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同时,也不断创新调控方法,做好稳定物价的工作,包括适时动用价格调价基金、补贴低收入群体、扶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消费者心理预期。从目前来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工作进展顺利,为稳定价格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关链接
· 各地组织力量加强对临时价格干预商品和服务监管
· 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 各地积极落实临时价格干预工作 24省区市公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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