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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全力做好农业和粮食生产金融支持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03日   来源:银监会网站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银监会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认真研究贯彻意见。4月2日,银监会召开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政策建议。4月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的意见》,并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金融支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农业和粮食生产金融支持工作。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明康指出,近年来,中央连续下发了五个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在支持和促进“三农”发展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新形势和新问题。从国内看,受年初南方大部分省份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东北、华北等粮食主产区严重旱情的影响,今年我国农业和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从国际上看,世界主要粮食出口国也频频遭灾,国际粮价的大幅上涨,一些国家开始或已经限制粮食出口,依靠进口解决粮食问题的难度加大。这些因素使得我国今年农业和粮食生产形势比往年更加严峻,面临困难更多,解决难度更大。为此,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对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以及实现自身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农业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主动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金融支持,为争取今年农业实现好收成和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明康指出,金融业毕竟是服务业,农村金融不能解决“三农”的所有问题。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根源在于我国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弱质性,在于农村融资体制存在的重大缺陷等。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必须系统研究解决好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制约问题,争取在农村担保抵押、政策扶持和农业保险上实现重大突破。一是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完善重大法律制度,推动农村抵押担保制度创新,有效解决农村担保抵押问题。二是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金融的财政贴息力度,尽快研究出台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构建激励有效、协调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支农信贷投放。三是要研究建立国家政策性保险制度,特别是巨灾政策性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农村保险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实现商业保险与政策保险的对接,用分保方法分散农业风险。

    蒋定之传达了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年初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情况,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牢固树立信贷支农服务意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金融支持力度,并强调要着重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既要严格执行从紧货币政策,又要确保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信贷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支农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千方百计控制和压缩非农其他贷款投放,腾出规模、资金,加大信贷支农投放力度,保证今年的农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去年水平,确保从紧货币政策下的“三农”服务工作不放松,支持力度不减弱,信贷投放不下降。

    二是既要遵循商业化经营原则,又要积极履行好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银行业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大型商业银行现有县域机构网点要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再自行撤并,鼓励商业银行在县域以下增设分支机构,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组建步伐。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内吸收的存款,原则上要大部分用于县域。研究探索建立支农服务评价制度,据此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增设机构网点和开办新业务实行差别政策。

    三是既要发挥小银行主动灵活的信贷优势,又要发挥大中型银行支持“三农”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农村信用社要大力发展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支持对象。大中型商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管理方式,下放信贷管理权限,提高县域资金运用水平。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进度。政策性银行要在继续做好现有政策性业务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政策性支农服务功能,加大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

    四是既要大胆创新支农信贷产品,又要积极探索创新担保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在加快信贷产品创新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行应收账款、仓单、林权、渔权等权利质押方式,取消与担保公司合作的资本金起点限制,推动建立和发展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特别是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户、财政、担保公司、保险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几方或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联保体模式,有效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

    五是既要加大信贷支农投放力度,又要切实注重防范经营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支农信贷政策,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控机制,实行灵活的贷款风险利率定价机制和合理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贷款实际用途,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支农贷款的高质量、信贷支持的可持续。

    六是既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又要积极协调政府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信用环境好的自然村和守信农户实施信贷倾斜政策,依靠规模化集约经营,强化内部成本管理,实施有效风险管理,在支持“三农”过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争取地方政府的配套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廖岷主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合作部臧景范主任宣读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的意见》。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银监局和银监分局局长、分管局长、监管部门和监管办事处负责人,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其分支行负责人,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市(地)联社和县(市)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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