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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瞩目的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文化部网站

    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2006年第一批国家级518项名录到今年第二批510项名录、147项第一批扩展项目的公布,以及两批共777名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命名,闽南、徽州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的建设,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的出现,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

    7月29日,文化部在北京举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在年底前按照计划完成我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按照普查结果将绘制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省图集;要求年底前完成第三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要求在初步建立名录体系的基础上,将把重点转移到加强名录项目的科学保护上,文化部为此将建立表彰奖励和“黄牌警告”的督查机制。

    谁的普查模式最好

    在这次全国会议上,来自各地文化部门的“非遗”保护工作者介绍了一年来的进展,并对当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进行了热议。

    这是一项与时间赛跑的任务。

    面对五千年文明历史的积淀和灿若星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在四五年时间内摸清家底,绘制出分布图集,同时面临提高普查人员素质、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以及普查手段、甄选、存档等方面的难题,压力之大前所未有。

    目前已经完成普查的有北京、云南和浙江。其中,云南作为试点最早进行,在2003年3月就在文化部部署下开始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在摸索确定普查重点和原则、完善调查方法和文本格式后,历经两年半,至2005年底结束,共1.9万余人参与普查,普查自然村寨近1.5万个,访谈对象近7万人,基本摸清了家底,目前正在编辑图集;北京提前进行和完成主要是为了迎接奥运会,因为北京的基层文化工作者大多要投入到奥运活动中。他们从2005年开始一直就加班加点进行,终于到2007年提前完成普查工作,全市近3000人参与,获得项目近7000项,其中的3000项组成了共18卷20册的普查汇编。浙江的普查时间较长,在2003年开始,至2008年上半年结束,其中第一阶段重点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进行普查,第二阶段进行全面普查。其他省区如山东、上海已经完成普查工作的60%以上,总体来看普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普查的实际操作中,各地产生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浙江推广的“村报普查线索,乡查重点项目,县做规范文本”的流程和要求每个村上报100条以上线索、每个乡重点查100个以上项目、18个门类基本平衡的做法,并大大简化了普查表格,使之简单易行。山西省采取“三步走”的方针,首先确定一个典型的试点县,产生基本做法;其次在每个地级市选择一个县推行基本做法并完善之;最后形成符合实际的操作范本,推行全省。目前其基本做法已整理成一本薄薄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精要》和4张讲解光盘,下发至各个普查点。广西采取培训——试点——督查——现场会的模式,重点放在机构设置、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开发利用,把普查、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农民致富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普查工作的社会作用。黑龙江要求在普查验收时必须提交工作报告、项目清单、资源分布地图集,建立本区域的数据库。

    实践证明,在域情千差万别的情况下,推行任何单一模式都是不成熟的。有效的普查方式或模式因地而异,但都结合了本地的实际情况,在操作上具有现实意义。普查目标和操作现实性要求的一致性,决定了在模式或经验的借鉴上,大致可以根据每个地区的支持力度、遗产丰厚程度、分布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具体做法。

    传承的文章开始出彩

    在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下,仅仅四五年时间,我国“非遗”保护就基本确立了框架,两批国家级名录的公布和四级名录体系的建立,一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得到保护。但进入保护名录不意味着结束,而是保护工作的真正开始。传承、利用才是保护的目的。在名录体系建立的过程中,传承、利用也已经全面展开。

    近两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传承人保护成为一大亮点。文化部在2007年6月和今年2月,连续公布了两批共777名国家级传承人,并于2008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及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文化部将继续加快传承人保护,明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将公布第三批国家级传承人。各省区也认定和命名了省级传承人,其中云南命名了3批共668名省级传承人,并建立起了四级传承人保护体系。浙江、上海、宁夏、江苏等地都先后出台了对传承人认定、管理和补助的规定。如浙江从2007年开始对65岁以上的国家级、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3000元至4000元的政府津贴。江苏规定传承人每人带徒2名以上,两年内补助经费1万至3万元,并建立了考核和激励机制,把传承指标量化,年底进行评估奖励。

    随着文化遗产保护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逐渐融入社会生活,成为推动文化建设、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个较大特色,是一批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的出现。据统计,目前全国有专题博物馆363个,民俗博物馆241个,传习所359个。如山西省有“非遗”博物馆40余处,其中大部分为项目保护单位自建,包括汾酒集团、东湖老陈醋工业旅游区,晋商文化的各类博物馆等,在保护当地文化遗产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江苏各类“非遗”博物馆、民俗馆和传习所已达67座,其中如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集展示、传习、创作于一体,还探索出一条传统文化保护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路,实现了年画创作、生产的良性循环。

    在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直接促进了文化、经济的发展。不少传统戏剧团体由于剧种作为“非遗”项目得到保护,而获得了发展良机;一些地方围绕“非遗”项目如杨家埠年画、嘉祥石雕、聊城葫芦雕刻等,建起了文化产业园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品牌的文化节会如潍坊风筝节、胶州秧歌节等也成功举办。

    在探索中解决问题

    “前所未有”和“意义重大”,这两个词语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描述,反映了在保护工作中必然遇到大量困难和问题。

    理论研究相对滞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在更多的方面,着力于操作层面过多,目前理论相对深入的主要在保护意义、重要性的挖掘上,而从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意义的研究,则还主要散布在各个具体门类,缺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进行梳理。即便对实践的研究,也还有许多不足,无法对保护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深入。

    人才队伍建设亟须加强。普查中普遍反映出一个现实问题是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人才的极度匮乏。目前基层工作主要承担者为基层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由于我国文化馆站建设长期滞后,队伍老化、青黄不接十分严重。即便是省级保护中心,也大多存在这方面问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全国可能只有山西省中心,由于新辟的独立建制,人员基本上清一色是新近毕业的相关学科的研究生。

    长效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学者贺学君曾碰到过一件令她十分感慨的事,她曾想了解一个进入名录的项目,结果申报该项目的地方表示材料还需要重新组织,原来的已经找不到了。这典型反映了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如何持续保护,是一个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此外,还有如机构设置需要进一步理顺,目前承担“非遗”保护工作的各级保护机构,性质、结构、人员配备各有差别,将导致保护质量的不一而齐;部分地区和领导对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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