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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首届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论坛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10月24日~25日,由国土资源部和天津市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滨海新区高层论坛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成功举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蒋省三,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樊纲等权威专家出席论坛并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的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言献策。专家们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推进和完善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新的契机,改革须考虑三大前提,试验须坚持四个原则。

    这届论坛由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协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规划司,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承办,特别支持单位有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等。

    专家们认为,改革开放30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成就,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保证了中国十几亿人口的粮食安全,推动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改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全面科学地提出了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16字基本原则,即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出要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制度,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这两项制度的实施,将使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更加严格。

    专家们指出,对于在两个最严格制度的约束下,怎么去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决定》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一个层面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意义非常重大。这样一来,农民就吃了“定心丸”,将会珍惜土地、投资土地,并在从事别的行业时可以依法依规流转土地。从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角度来看,应认真地考虑怎么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长久不变,怎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从经济学的产权角度来讲,只有产权清晰、稳定,流转市场才能健康地发育。另一个层面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主要有3个环节: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城镇规划圈外的集体建设用地的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允许农民的集体土地参与开发和经营,并且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此盘活一些利用效率低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让广大农民共享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成果。对于这3个环节,《决定》指明了改革的方向,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城乡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专家提出,推进我国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充分考虑三大前提。一是探讨土地制度的完善和改革,首先必须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有利于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有利于保证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二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服从于现代国家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一般规律,即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用途管制、严格审批。必须服从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三是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要从当前实际出发,研究现行制度在什么地方、哪些环节存在问题,找准位置去改革。

    专家提出,对于各种各样涉及土地的改革试验,应该积极去推进。但要处理好试验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必须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必须符合程序,二是必须掌握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三是必须要有预案,四是在封闭的范围内试验。这样才能在不引起社会动荡的情况下,针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出弊端,尽快地去解决它,把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得更好。凡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慎之又慎。(记者 田春华 吕苑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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