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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东签订两省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框架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5日   来源:山西日报

    抵御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晋鲁两省紧急行动起来,携手扩大内需,合作发展。1月4日上午,山西省与山东省在京签订 《晋鲁两省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框架协议》,从今年开始,双方将实施“晋电入鲁”工程和出海铁路大通道工程。此举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两省在能源交通领域的合作,对于山西能源基地顺利实施转型发展,对于保持山东经济稳定较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山东省常务副省长王仁元,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代省长王君及省领导李小鹏、杨安和、牛仁亮、令政策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规定,两省将实施“晋电入鲁”工程,到“十二五”中期,山西通过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和电网建设,向山东输送电力1000万千瓦;实施“出海铁路大通道”工程,通过共同努力,在今年6月份以前开工建设山西中南部到山东日照的出海铁路。

    山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省的大型能源企业参与我省能源开发和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山西也将支持山东能源企业与山西省能源企业合资合作开发、建设煤电基地,并优先考虑作为“晋电入鲁”的电源点。同时,两省将进一步加强煤炭产销合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满足山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对煤炭资源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在此举行的山西、山东两省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座谈会上,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两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互利发展的具体实践。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现实背景下,实施“晋电入鲁”和“出海铁路大通道”两大工程建设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一个重要的契机。希望在此基础上,山西与山东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实现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王君讲话要求,把框架协议变为现实,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框架协议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紧密与山东省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交流,抓紧有关规划、方案、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工作,力争两大工程早日取得成效。 (记者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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