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 迎难而上 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徐绍史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8年工作,认清形势,统一认识,部署2009年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稳妥推进改革,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昨天下午,李克强副总理在紫光阁会见了第四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技奖获奖者,并作了重要讲话。李克强副总理对2008年国土资源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这是对我们全系统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受部党组的委托,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主动作为、积极应对,2008年国土资源工作迈出新步伐
2008年,大事多、急事多、难事多,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很不寻常的一年。按照中央的部署,我部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取得了思想、理论、制度、实践等多方面成果,改革得到极大推动,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工作形成良好局面。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学习实践活动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系统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新成就。
1.积极应对,举全系统之力参加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年初,积极参与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斗争,主动为灾后重建提供用地支持,着力防范冰雪融化引发的地质灾害。“5·12”汶川地震发生后,按照中央的部署全力参与抢险救灾。迅速组织开展航空遥感解译和灾情评估,及时为抢险救灾、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调配12个省份和单位的1225名地质专家奔赴灾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排查出隐患点1.3万处,直接涉及103万人,避免了群死群伤。主动登门会商,及时提出8方面19条服务灾后重建的特殊支持政策。编制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助编制资源环境承载力规划。全系统积极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申请专项经费支援灾区。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科学发展观,彰显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2.主动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决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及时调整国土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着力点。年初,我们按照“两防”要求,严把土地闸门。年中,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央提出“一保一控”,我们冷静观察,预作筹谋。第四季度中央出台扩大内需政策,我们及时提出“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两手并举”的方针,出台了8方面24项保增长的具体措施。各地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较好地保证了经济增长的资源需求。
3.正确引导,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认真开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专题研究,及时向中央提出建议,积极参与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起草工作。三中全会后,我们迅速行动,通过举办论坛、下发文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为县委书记培训班作辅导报告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出“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稳妥推进各项改革”的信息,切实防止认识理解上的偏差及可能带来的问题,避免工作指导上的偏离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围绕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各地及时跟踪分析农村土地管理和流转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具体政策措施,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4.超前部署,主动参与国家综合试验区改革。与部分省、市政府分别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积极参与成都和重庆城乡统筹、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广东节约集约用地等改革试点,共同探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促进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支持西藏、新疆、宁夏、青海、广西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资源政策措施,服务地方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二)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迈出新步伐。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框架的雏形已经形成。
1.加快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会同公、检、法、监察、人事等部门,修(制)订下发《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中央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取得重大突破。联合十部委共同印发关于加强用地保障严格用地监管的文件。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一些地方还与产业、建设等部门建立了共同推进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土地督察部门与地方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取得积极进展。坚持九部委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指导和推动了各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地也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推进联合管理、联合执法。
2.扎实推进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机制。通过规划、计划、审批、供应等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分别有19、27、26个省级规划通过部审查,辽宁、广东国土规划试点基本完成,规划统筹与管控作用得到强化。初步形成了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办法,对耕地保护、节约用地、补充耕地、执法监管等绩效突出的12个省份进行了适当的指标奖励,并对8个省份给予黄牌警告。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发挥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增加流量的积极作用。改进土地审批工作,核减不合理用地。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提高保障性住房用地比例。
完善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提出了修订《划拨用地目录》、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初步意见。严格落实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出台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形成的矿业权有偿处置办法,推进矿业权有偿取得特别是招拍挂出让。
3.初步建立开源节流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初步建立。完善用地标准,发布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了文化馆、铁路、石油、煤炭等行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考核建设用地效率,研究起草了《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发布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完成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浙江、湖南、山东等省出台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安徽省合肥市及湖南省长沙市黎托片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进展顺利。清查出闲置土地2.6万宗99万亩,推动盘活存量土地。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机制,下发《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地工作力度很大,实行资金整合、统筹规划、整村推进。部(地调局)与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安徽、黑龙江、云南、福建、湖南等资源大省签署地质找矿合作协议。开展大兴安岭、长江中下游成矿带地质找矿统一部署试点。内蒙古、云南等深化地勘单位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和经营机制。完善地勘基金运行制度,地勘基金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带动作用开始发挥。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研究起草资源回采率与矿业权配置挂钩办法,广东等地开展硫铁矿循环利用试点,探索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起草《关于创新地质找矿运行机制的若干意见》,探索构建地质勘查新机制。
4.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机制。与科技部建立合作机制,组织申报和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启动汶川地震断裂带科学钻探工程和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灾害监测、信息采集等勘查技术研发取得重要进展,对科学管理、加强执法起到很大作用。推进与教育部共建中国地大、吉大地学部等工作。成功召开2008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与7个国家签订地质矿产合作协议,扩大了国际地质合作网络。
(三)国土资源管理有了新起色。
1.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会同农业部、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向国务院作出了报告,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全国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完成对黑龙江、吉林、新疆、宁夏等四个重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项目评审,建设总规模1720万亩,计划新增耕地683万亩。各地积极探索创新耕地保护措施,四川成都建立耕地保护基金,湖北将基本农田保护费用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江西创立“红绿蓝”三色台账红线警示制度。
“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建设用地监测网络加快建设。完成86个城市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约谈问题严重的9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促进了各地的查处和整改。全年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和涉及土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37%和48%,违规违法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天津、广东、浙江、北京等地率先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坚持建设用地审批“信访一票否决”,全国信访总量明显回落。
2.矿产勘查开发秩序明显好转。完成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治乱、治散、治小成果进一步巩固。三年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近15万起,关闭违规违法开采的矿山4.8万处。山东、四川、辽宁、黑龙江、重庆、广西、青海等地刹风治乱成效明显。全国3952个矿区完成整合任务,减少矿业权近2万个,矿产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河南、湖北、内蒙古、云南、山西、浙江等地积极探索资源整合的新举措。继续对钨、稀土等优势矿产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在全国实行探矿权统一配号,山东、江苏、浙江、云南四省完成采矿权统一配号试点,矿业权审批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3.地质找矿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大调查取得一批新成果,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5.4万平方公里,工作程度提高到20.6%,更新了一批基础图件,新发现一批矿(化)点和物化探异常,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0处。启动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危机矿山和深部找矿顺利推进,110座老矿山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安徽庐枞泥河等地探明大型以上规模铁矿,铜矿等短缺矿产勘查取得突破性进展。
环境地质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天津滨海新区和河北曹妃甸新区综合地质调查为重大工程规划选址提供了依据。北京、上事、南京等城市地质调查融入政府决策过程。四川、重庆红层找水取得进展,四川、黑龙江、吉林等地方病区和西南岩溶石山地区水文地质勘查为30万人提供安全洁净的饮用水。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累计完成1430个县(市、区)。全年全国成功避让重大地质灾害314起,避免人员伤亡20109人、直接经济损失1.84亿元。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按时完成,保证了175米水位按期蓄水。30个省份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4.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有效推进。巩固局面,持续拓展。开展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巡察、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重点督察、土地违规违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例行督察试点等。巩固百日行动成果,督促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整改查处到位。组织对第八次卫片检查的24个重点城市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发现、审核、纠正”的督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中编办通过调研肯定了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积极作用。
(四)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得到新加强。
1.加强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出台国土资源统计管理办法。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统计直报系统。加强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全面启动省级形势分析工作。“金土工程”一期通过初步验收,土地“批、供、用、补、查”统一信息监管平台基本建成。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全部实行省级电子申报。地价监测范围扩大到105个城市。
2.宣传教育得到加强。围绕部中心工作、重要政策及重大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基层干部150余万人,增强了受训人员守土有责、依法管矿用地的责任意识。
3.调查评价进展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阶段性工作任务。江西、河南、福建、黑龙江等省外业调查进展较快。全国土地利用“一张图”数据库开发和本底建设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取得阶段性进展,国土资源大调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形成了《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修改稿。国务院颁布实施《土地调查条例》、《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部出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等部门规章。《土地复垦条例(修订草案)》已报送国务院。
5.机构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成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了部新的“三定”规定,增设了调控和监测司、总规划师、总工程师,强化了宏观调控职能。加强了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出台《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的决定》,修订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和选拔任用办法,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力度明显加大。督察队伍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机制,开展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8年国土资源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奋发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长期关心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领导、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