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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江苏省签署合作备忘录共推苏经济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9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3月8日上午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

    签字仪式前,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盛光祖与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等举行了会谈。双方决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务实创新,共同推进江苏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为全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盛光祖与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分别在备忘录上签字。江苏省副省长张卫国主持签字仪式。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孙松璞、鲁培军等出席会谈和签字仪式。

    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迈上新的台阶,海关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江苏发展,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重点支持江苏省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口岸发展建设,推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拓展功能,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互补,促进量质并举、提档升级;支持江苏发展比较快、引进大项目的地区优先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服务江苏沿海、沿江加工贸易向苏北转移的战略;支持深化“苏太联动”试点,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其与口岸港口间的功能整合联动,简化流程手续,提高运作效率,延长加工链条;支持江苏沿海、沿江口岸以及空港的建设发展,完善口岸布局和功能,增强口岸综合效能;支持连云港、洋口、吕四、太仓等江苏港口开发开放,增强江苏沿海沿江港口优势;支持连云港港进入全国重点港口行列;支持建设南京长江航运中心,提高江苏沿江港口口岸的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包括江苏在内的整个长江沿线港口码头间的通关便利化,提高沿江物流整体运作效能。

    海关还将从支持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支持江苏电子口岸建设、加强统计服务、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维护贸易市场秩序、支持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落实守法便利营造便利通关环境等6个方面,促进江苏的发展建设。

    根据备忘录,江苏省人民政府将积极为海关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环境;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和建设,协助海关总署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工作,配合海关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和建设,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及海关监管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海关监管设施与海、空港和内陆物流中心投资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和同步施工,为海关把关服务提供有力保证;配合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国家口岸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省内开放口岸,加强现有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开放口岸的综合效能;进一步加强对南京海关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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