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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与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1日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3月1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在京召开座谈会,就支持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工作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备忘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毅出席会议和签字仪式。会议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主持。

    骆琳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市的发展十分关心和重视。《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将重庆市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把重庆市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明确指出支持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这对于探索安全发展新模式、新经验,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的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骆琳指出,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监管,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庆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的直辖市,安全生产条件十分复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搞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推动重庆市安全发展,既是重庆市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职责所在。为此,总局、煤监局将从以下七个方面支持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一是支持编制“重庆市统筹城乡安全发展总体规划”。二是支持建设“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三是支持建设“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四是支持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五是支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六是支持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和拓展安全生产投融资新渠道。七是支持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骆琳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十分感谢重庆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相信重庆市以贯彻国发[2009]3号文件为契机,一定能把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新经验。

    王鸿举表示,重庆市政府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长期以来对重庆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将以贯彻国发[2009]3号文件为契机,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将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作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主线,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努力在全国走出一条统筹城乡一体化安全发展的新路子。

    座谈会后,骆琳和王鸿举分别代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重庆市政府签署了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备忘录。重庆市有关部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和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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