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又是一年植树绿化大好时节。11日从天津市园林部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天津城市绿化水平,加快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创建步伐,市园林管理局将组织各区县园林部门落实人员、地点、苗木、养护措施,在3月12日至4月12日期间,在全市开展群众性义务植树月活动。
在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劳动的同时,园林部门鼓励广大适龄公民,通过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以资代劳、街头绿地认建认养、保护古树名木等方式尽责。对于大、中、小学校学生,通过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清脏护绿和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等履行植树义务。
为了保证植树活动效果,园林部门明确规定,凡由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内栽植的树木,由各区县园林部门负责养护;凡在社会单位内部栽植的树木,由本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园林部门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中采取“自费、自种、自养”形式栽种的树木,园林部门通过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养管协议书”等方式,明确养管责任,确保植树成活率,提高社会和市民群众植树绿化的积极性。
此外,园林部门还将组织专业力量,加强监督、巡查力度,按照《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违法行为,并将依法加大对诸如在树上钉、刻、划、挂、攀折、摇晃树木、封堵树穴、占压绿地、向绿地、树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破坏草坪、花坛、绿篱、及雕塑、小品等毁绿损绿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天津市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记者 张鸣岐 实习生 赵孜羽 通讯员 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