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蜂业生产和立法调研的通知
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云南省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深入了解养主产省区生产发展现状,剖析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养蜂业管理法制建设,4月中下旬农业部畜牧业司将会同政法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兽医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养蜂主产省进行实地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内容
1.了解养蜂生产基本情况及蜂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需要法规进一步调整规范的问题;
2.各省对养蜂的管理(包括各省养蜂证发放、检疫、执法、蜂农维权等)情况,养蜂行业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3.蜜蜂品种改良、品种资源保护和利用(包括现有种王市场是否规范)情况;
4.蜂药安全、蜂病防治及用药、蜜蜂检疫消毒收费等情况;
5.蜂产品质量安全及质量溯源情况;
6.蜜源植物合理利用及保护情况,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增质情况;
7.各地对养蜂生产培训及技术指导以及养蜂学/协会发挥作用的情况。
二、调研分组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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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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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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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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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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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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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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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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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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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院蜜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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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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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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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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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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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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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蜂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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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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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牧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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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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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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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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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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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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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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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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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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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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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院蜜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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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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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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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研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询问、记录查阅等多种形式。要深入蜂场、基地、企业走访了解。召开养蜂业生产及产品加工、行业管理、科研和社团等各领域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四、有关要求
调研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组自行安排。请各省畜牧(蜂业)管理部门明确相关配合人员,做好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各调研组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并于4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送畜牧业司畜牧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