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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共设33个部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海南日报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海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海南省政府共设33个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2个部门管理机构。这是记者16日从海南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海南省政府设组成部门25个: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旅游发展委员会、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卫生厅、公安厅、司法厅、国家安全厅、监察厅(注:不计数)、民政厅、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国土环境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科学技术厅、海洋与渔业厅、审计厅、外事侨务办公室、水务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7个:统计局、林业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扶贫工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管理机构2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

    据了解,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务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更名后改为组成部门。目前全国设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省份仅海南一个,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助于强化规划、综合协调和市场管理,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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