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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5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疫情的部署安排,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措施,抓紧制定完善市场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明确市场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跟踪疫情发展,认真分析疫情,掌握疫情发展态势。要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密监测,把握疫情动态。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努力维护市场稳定。以交易市场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认真落实食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检、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三位一体的食品质量监测机制,对消费者投诉或市场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食品要进行快速检测,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对集贸市场、冷库和有关加工点进行清理检查,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过市场传播。监督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严厉查处制售注水肉、游村串乡收购病死猪、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实现群防群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市场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机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在岗,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严格值班制度,确保电话畅通。对涉及甲型H1N1流感疫情方面的咨询要认真解答;对消费者申诉要全面记录,迅速分流,及时反馈;对有关借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报,要立即转办并跟踪督办;认真分析涉及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有关商品的申诉举报信息,为加强消费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参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宣传,维护稳定。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使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同时,处理好防治与发展的关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对待疫情,消除不安情绪,增强消费安全感,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消费市场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要建立疫情防控报告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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