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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面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6日   来源:浙江日报

    ●非法改装机动车,一律扣押车辆及证件
    ●醉酒驾驶,一律扣证6个月并行政拘留
    ●超速50%以上且逾期未接受处罚,一律吊销驾驶证

    5月25日起至7月15日,浙江省全面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严重超速、非法改装机动车、公路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等违法载人行为。

    据省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凡在本次集中整治前发生的50%以上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于6月10日前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的,予以罚款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罚且能够确定违法当事人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对查获的非法改装机动车,一律扣押车辆及证件,对禁止改装的项目,要监督其恢复原状并实施处罚。对营运客车、校车及企业单位接送员工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落实告知后,督促其在6月15日前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要列入黑名单或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予以扣驾驶证6个月并行政拘留处罚。

    自6月10日起,交警在路面管理过程中发现机动车及驾驶人有超过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公安交警部门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予以处罚后放行。对因严重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3次以上的机动车及驾驶人,一律列入黑名单。(记者 余勤 通讯员 闫拥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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