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国土资源部召开矿产资源法修改草稿专家论证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6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5月22日-23日,国土资源部在京召开矿产资源法修改草稿专家论证会,就矿产资源法修改草稿征求意见并论证。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出席会议并讲话,部老领导张文驹、张宏仁、陈洲其、蒋承菘、董道华出席。

    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于1986年,1996年进行了修改,对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等重大体制变革,近年来矿产资源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修改矿产资源法十分必要。2003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就矿产资源法修改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前期调研,去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加快了矿产资源法修改草稿起草工作,多次召开部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就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目前矿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今后5年立法计划和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

    与会专家对《矿产资源法(修改草稿)》给予了肯定,认为草稿内容丰富,有新意,考虑得较全面,说明矿法修改小组做了大量工作,基础较扎实,体现出科学发展的理念,体现了依法治矿的理念,体现了与《物权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紧密结合,针对近年来矿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较系统地健全完善了制度设计,考虑了长远的需求。与会专家从不同的角度、视野,就矿产资源法立法宗旨、定位,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税费、监督检查、矿山环境保护等主要制度设计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具体修改意见,并建议就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开展专题研究。

    汪民在论证会结束时发表讲话,他说,对这次修法,各方期望值很大,国土资源部党组非常重视,起草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进展。针对下一步工作,汪民说,一是进一步明确修法的定位和工作思路。这次修法主要解决什么问题?需要进一步对1996年以来的工作进行系统回顾总结,对当前问题要全面把握,抓住重点,进一步下工夫对有关内容进行升华、提炼。二是进一步明确有关概念,深化专题研究。专题研究要注意可操作性,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流程为主线,系统分析,深入研究,既能满足当前管理的需要,又能适应未来的需要。三是进一步梳理矿产资源法整个法律框架体系,同时要很好地借鉴相关法律立法的经验。

    矿产资源法修改小组组长、部储量司司长贾其海主持会议,并在会上就《矿产资源法(修改草稿)》的起草作了说明。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和法工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土资源部咨询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单位的专家40余人出席论证会。部机关司局、有关事业单位代表列席了会议。(记者 丁全利)

 
 
 相关链接
· 国土资源部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支撑服务
· 国土资源部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命名名单公告
· 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国土资源部谈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等
· 国土资源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