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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确定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推荐名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31日   来源:文化部网站

    根据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为推动我国古籍保护深入开展,继2008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和第一批51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后,近日,文化部确定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推荐名单4478部,其中先秦两汉9部,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146部,宋辽夏金元645部,明清时期3411部,民族文字13文种266部,其他文字古籍l部。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单位62家,涵盖了各系统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行业的相关单位。在5月27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

    本次评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单位较第一批多出一倍,共申报古籍12199种。在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评审中,有一些未见于以前著录的善本出现,如安徽皖西学院的古籍收藏向不为人所知,但这次申报数量较大,且有8部入选,其中一部宋衢州州学刻元明递修的《三国志》,在《中国善本总目》中未见著录。还有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分藏两处的珍贵典籍团聚名录,宋本《五灯会元》向无全本,此次上海私人藏书爱好者的一件宋本《五灯会元》六至十卷,与国家图书馆此书的一至五卷原为同一部书,为此书宋本的团聚打下很好的基础。而长春图书馆申报的一册明刻本《资治通鉴纲目》经专家认定应为宋代刊刻,更给专家们一个惊喜。此外,民族文字增加了布依文的品种,而且数量也增加到266部。此次澳门特别行政区有1家收藏单位的3部古籍入选,也成为此次评审中的亮点。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共收到125家单位的申报材料。入选单位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收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62家申报单位作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单位,其中甘肃拉卜楞寺、浙江瑞安玉海楼、山西祁县图书馆较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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