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保险编纂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保监厅函〔2009〕218号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宁夏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国务院和《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撰委员会的要求,保监会为《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承编单位。为做好保险部分编纂工作,进一步明确本次志书编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经研究,我会定于2009年6月19日举办《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保险编纂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6月19日14:00-17:00
二、会议地点:保监会30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单位负责编纂工作的人员一名
四、会议主要内容
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的背景情况介绍;资料卡片的填写、建档说明等具体工作要求;答疑。
五、注意事项
(一)在此次灾害中未发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且没有相关理赔案件的单位不参加此次会议;
(二)由于上述6省市专业中介机构的损失情况由当地保监局负责汇总,各地保监局负责对本辖区的中介机构进行工作说明,也可以指派1-2名中介机构的代表一起参会;
(三)请于2009年6月16日(周二)17: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联 系 人:徐钟抒
联系电话:010-66290313
邮 箱:xuzhongshu@iachina.cn
附件:参会回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