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办农卫发〔200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现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