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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核心作用日益显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6日   来源:保监会网站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三支柱之一,是我国保险业风险防范五道防线的核心。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对于增强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改善财务状况,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监会推动全行业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偿付能力的刚性约束作用。目前看,保险业偿付能力意识逐步增强,偿付能力水平逐步改善。

    一、继续加强偿付能力基础建设

    继去年颁发新修订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之后,保监会高度重视对偿付能力各项标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是更加突出偿付能力这一最基本指标的作用。要求将偿付能力作为核心指标,渗透到各项监管工作之中,以此来完善公司经营、市场准入、资产管理等监管制度。目前,很多制度与规范已经纳入新修订的保险法之中。二是不断完善偿付能力标准。今年4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5号:再保险业务》及其实务指南,对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的偿付能力评估标准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再保险业务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加强了对再保险业务的监管。三是正式启动偿付能力动态监管制度建设。正在研究起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8号:临时报告》,对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和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的临时报告要求进行规范。还启动了产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偿付能力监管机制

    近年来,保监会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通过体制机制的改进完善,不断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效率。一是在已有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基础上,年初新成立了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统一协调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保监会、保监局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管理)职责。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对保监局如何贯彻《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进行了广泛调研分析,初步形成了偿付能力监管新的职责体系体架,为下一步明确保监局履行偿付能力监管职责的方式和要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研究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机制。重点强化了偿付能力的预测与风险提示工作,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压力测试。

    三、不断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约束力

    今年以来,保监会多次召开主席办公会和专题办公会,深入研究偿付能力监管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积极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一是督促保险公司增强偿付能力约束的意识与观念,明确要求产险公司必须先算帐、后做业务,强化全预算管理,全面增强资本对业务的约束力。二是采取市场禁入等严厉措施,督促保险公司控制业务规模,降低经营成本。去年年底以来,保监会先后向近10家保险公司下发监管函或风险提示函,分别采取或综合采取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分支机构设立、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股东分红、限制资金运用范围、指出内控管理薄弱环节、明确限时整改要求等监管措施,督促这些公司改善经营状况,控制经营成本,尽快改善偿付能力状况。三是加强窗口指导和业务监管,严格准备金充足性和再保险监管,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控制资本金占用比例高的业务发展,逐步提高自我造血能力,防止偿付能力不断恶化。四是督促一些保险公司及时增加资本金。今年以来,部分保险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多种方式,大大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偿付能力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目前,还有部分保险公司正在采取措施抓紧增加资本金。五是加大对极少数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综合检查力度,深入现场查找问题,督促公司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面对面指导强化内控管理,帮助他们逐步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以上这些措施的全面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比年初减少了2家,即使是不达标的少数保险公司,其偿付能力水平也逐步得到改善,使我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与化解。

    下一阶段,保监会将在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保监会机关、保监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传导机制。发挥保监局在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作用,明确保监局履行偿付能力监管职责的实现形式,建立偿付能力监管信息交流和工作报告制度。二是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研究修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修订最低资本要求等评估标准,提高资产负债评估的科学性,更好地反映保险公司风险状况。完善压力测试和现金流监控制度。三是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研究探索以不同类别的保险产品、业务为载体和切入点,发挥保险分支机构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中的作用,强化保险分支机构的资本约束意识,形成保险公司内部上下联动的偿付能力管理机制。四是提高偿付能力监管效率。加快推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偿付能力信息的电子化报送、自动化审核和辅助分析。五是加强偿付能力专题教育培训。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为主题,对保险公司高管、保险监管干部进行培训,增强偿付能力监管和管理理念,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资本管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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