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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拟规范含蜂胶和含硒保健食品注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4日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关于征求含蜂胶含硒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有关规定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09]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含蜂胶和含硒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工作,经研究,拟作如下规定:

    一、含蜂胶保健食品中蜂胶的用量为每日0.2g至0.6g。

    二、含硒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不适宜人群项增加4岁以下婴幼儿、孕妇、乳母及高硒地区人群。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09年8月1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余超,郭海峰

    联系电话:88331108,1118

    传  真:88374394

    Email:yuchao@sda.gov.cn,guohf@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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