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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四个文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6日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7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同志作了“四个文件”专题辅导。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就各司局贯彻落实“四个文件”,提出了三点要求。党组成员、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代表党组就学习贯彻“四个文件”谈了心得体会,提出了税务系统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要求。

    “四个文件”是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在7月13日召开的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就贯彻落实“四个文件”作了重要讲话。

    肖捷表示,深入学习领会“四个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他要求,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大源头治理,遏制系统内腐败现象的发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出各司局贯彻落实“四个文件”的意见,结合部门实际,按照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和要求,把贯彻落实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把贯彻落实“四个文件”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要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税收建设的高度,研究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减少问责风险。

    冯惠敏表示,贺国强、何勇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对贯彻落实四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了科学分析,对做好下半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税务部门作为垂直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好“四个文件”精神,对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冯惠敏强调指出,抓好贯彻落实“四个文件”要把握好“两个结合”:要与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要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她要求,各单位要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党组扩大会的意见,总局办公厅、机关党委已于近日发出通知,对全系统和税务总局机关学习贯彻“四个文件”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要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四个文件”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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