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湖南省公共机构明年起实行节能考核,考评结果有可能纳入省政府的绩效考评范围。8月12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长沙举行,会上讨论研究了《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出席会议。
一直以来,湖南省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去年,湖南省政府制订了《湖南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行动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至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体水平,以2005年为基数,降低20%以上。去年开始全省正式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初步建立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计算和统计制度、节能监察制度、节能采购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全省开展了多次专项节能检查,启动了公共机构照明系统改造工程、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全省公共机构能耗逐步下降。
于来山说,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势在必行,任重道远。全省公共机构要认清形势,坚持科学发展,切实增强节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节能工作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各级公共机构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从水、电、油、纸张等节能细节做起,着力降低日常能耗水平,为全社会节能起到示范作用。要积极推进节能改造试点工作,完成节能改造任务。他指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是一个很好的开端,根据会上的讨论意见,考核办法还要进行认真的研究修改,做到科学考核,注重考核实效,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确定的节能目标。